家樂福-林鳳營品牌週抽獎活動

🐮活動日期

自民國(下同)109年5月6日起至109年5月19日止。

🐮活動方式

凡在活動期間至家樂福購買林鳳營品牌系列商品滿新台幣(下同)299元,即可獲贈紅利點數,並參加抽獎活動:

◎第一重: 贈送家樂福紅利點數6,000點(單筆逾299元即依其倍數累贈,單筆累贈以60,000點為限)。
◎第二重: 參加家樂福量販商品提貨券500元的抽獎。

自109年5月6日00:00起至109年5月19日23:59止。凡在活動網站(https://event.weichuan.com.tw/2020LFY/CR401/)中登錄購買林鳳營品牌系列商品滿299元之發票號碼者,即可參加抽獎,就有獲得家樂福量販商品提貨券500元之機會。

🐮抽獎地點及方式

於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5號9樓,以電腦系統自動隨機方式進行抽獎。

🐮獎項

家樂福量販商品提貨券500元,共200名。

🐮抽獎與中獎名單公告時間

109年5月27日(三)上午10:00抽出中獎名單,並於當日公布中獎名單於活動網站上。

🐮兌獎方式

中獎人應進入本活動網站下載中獎收據,並填妥中獎者資料(即姓名、連絡電話、身分證統編、通訊地址、戶籍地址)後,連同購買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含交易明細)之截圖,於109年6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松江路125號10樓「味全-林鳳營品牌週活動小組收」,經審查無誤後,於109年6月19日前郵寄獎項。

🐮注意事項

  1. 每張發票號碼僅有一次中獎機會,不能重覆中獎。
  2. 中獎人寄回之中獎收據、購買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含交易明細)之截圖應完整、內容清晰可辨識,若殘缺不全、無法辨識,或參加抽獎資格不符,或拒絕提供資料,或提供之資料錯誤或不齊全,或未遵守期限之規定,或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均喪失中獎權利。若因此涉及民、刑事責任者,均依法追究。
  3. 若中獎人未於109年6月10日前寄回中獎收據、購買發票正本或電子發票(含交易明細)之截圖,則視為放棄中獎權利。獎品寄送以中獎收據所記載之個人資料為準,因收據資料不齊全或錯誤,以致無法寄送獎品者,則取消中獎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未達20,000元者,不需預先繳納10%機會中獎稅,但主辦單位仍應依法開立個人綜合所得稅憑證。
  5.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將異動情形公告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6. 本活動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自然人參加,且主辦單位之員工及眷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獎資格。
  7. 中獎人不得要求獎品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產品。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郵寄獎品滅失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
  8. 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性之問題或其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加人所輸入之資料遺失或錯誤或不齊全者,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9. 本活動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
  10. 活動辦法以主辦單位之解釋為準。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查詢,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021007。

🐮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 主辦單位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1) 蒐集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目的:家樂福抽獎活動之行銷、抽獎、獎品寄送及其相關事項。
    (3) 個資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通訊及戶籍地址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及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 利用之期間、地區:由蒐集人一時在台、澎、金、馬地區就抽獎活動之相關事項使用個資。
    (5) 中獎人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6) 不提供不能參加兌獎活動,或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2. 主辦單位將尊重中獎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中獎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中獎人書面之同意。

Copyright@2020 Weichuan

All Rights Reserved